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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全珍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三日,恶警强行把我抓走,强行洗脑迫害十一天。在这期间,因我平时学法不精進,正念不足,怕心重,没有做到堂堂正正维护大法,制止邪恶,在邪恶强迫下,由别人代写了“保证书”,虽然不是我写的,但我也未强行抵制。严正声明:我在这期间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;所有“保证”,包括别人代写的也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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