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楠
2001年时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认为家里不安全,把大法书放在同修家。后来同修家被抄,大法书也被抄走,给自己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。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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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