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殊兰
由于我学法不深,加上怕心重,所以在邪恶迫害初期,曾做过不敬师、不敬法的事。我痛悔不已,在此严正声明:过去所作所为一律作废。今后以法为师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以弥补自己的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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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