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莎
7.20以后, 我爱人由于害怕邪恶的迫害,把大法书及师尊的法像烧毁了。我因当时怕心很重,没有阻止,造下罪业。 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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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