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翠梅、张翠兰、刘持恒、李国红、李国花
由于学法不深,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