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秀华
七二零时,我被恶人举报,被迫交出了大法书等,做了对不起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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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