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芳菊
被邪恶迫害期间,我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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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