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银存
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多学法,发正念,讲清真相,救度世人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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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