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三
我过去所写、所说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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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