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秀兰、尹国华
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一修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