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梅、轩莲英
对以前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