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靳玉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对我的所有干扰,加倍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