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国江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