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平
在大法受到迫害时,由于对法认识不足,我曾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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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