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作兰
因散发传单而被非法劳教期间,在打压下,写了“揭批书”和“悔过书”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日子里,我要多学法,坚定正念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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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