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
在邪恶猖狂迫害大法的日子里,自己顺从了旧势力,说了对师父不敬的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