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权英
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后,我放弃了修炼,交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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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