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海超
在迫害开始时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以后决心好好修炼,弥补自己的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