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苑国珍
以前所有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