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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傅锦秀

    2006年11月,“政保”科长和某派出所所长一起来见我,要求我“回去后不能再教人炼功、不要发资料”,我答应了。2000年10月24日被非法抓。在看守所期间,出卖了同修。在“天安门自焚伪案”发生以后,写了“认识”,还骂了师父。声明:我的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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