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克亮
六月的一天,三个恶警非法闯入我家非法抄家,后把我非法带到派出所,威胁、逼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我后悔莫及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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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