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艳
我因做大法真相被邪恶举报,在看守所期间,邪恶叫我写“不炼了”,我就写了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的不利大法、不利师尊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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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