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贺保兰
99年7.20时,我把大法的书和大法弟子的“心得体会”交给了派出所,做了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我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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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