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秋香、邬春梅
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如:在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名等。现郑重声明:我们以前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