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雁
在邪党迫害大法期间,向邪党写了很多不利于大法的话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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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