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珍
我九七年得大法后,病全都好了。九九年,共产邪灵强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写了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利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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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