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华
被非法劳教期间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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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