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志明
从劳教所回来后,邪恶为了定期来让我签“不离开本地”的签名。严正声明:我给“公安”及单位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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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