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焱茹
从劳教所回来后,我被迫给“公安、610”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签名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