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淑芬
2006年11月24日在洗脑班期间,他人代我写的“悔过书”,我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