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兰桂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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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