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兆莲
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大法好,相信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