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秀英 由于我对家庭和儿子的强烈执著,没有完全做到信师信法,认为这个家里没了我不行,所以在十一月十二日晚,当社区民警不断威逼我,扬言要送我去洗脑班时,我根本没有把自己当作一名大法弟子,违心的写下了“不炼法轮功和不讲真相”的保证。当时自己感觉象堕入万丈深渊,内心痛苦不堪。当我每每想到师尊为所有的大法弟子、为众生吃尽无数的苦,来救度我们,而我却不争气的一而再三的被邪恶利用,真是罪孽深重。严正声明:我在警署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牢记师父的教诲,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,正念正行,加倍努力,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