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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艳芬

    我在散发真相资料时,被邪恶发现,并被拘留15天,后又被送到洗脑班强制“学习”19天。在此期间,邪恶天天给我们灌输污蔑师父和大法的话,并且让我们天天写所谓的“心得体会”和“对法轮功的认识”,包括“悔过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说过和写过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和文章统统作废。我愿意永远跟随伟大的师父。今后我要努力精進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4/14380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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