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淑芬
在劳教所的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师父要我们做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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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4/1438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