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艾兰菊
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开始后,儿子被迫替我在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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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4/1438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