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兴海、李素玉
以前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4/1438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