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玉梅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4/1438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