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连娥
我于九七年春喜得大法。被邪恶的谎言所骗,放弃了修炼,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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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5/14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