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民杰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宣布全部作废。今后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弘扬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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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5/14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