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碧云
我是二零零六年得法的。曾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配合邪恶交过书。今天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过的对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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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5/14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