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菊
单位以我个人的名义所说、所做的一切破坏大法及迫害大法弟子的言行及书面文件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5/14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