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云芳
以前自己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强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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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5/14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