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东林
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自己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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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5/14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