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淑芳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紧随师父正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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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5/14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