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续东、刘金红、宫桂花、刘永国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5/14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