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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锦玲 2006年10月5日早,在喷真相标语时被绑架,部队军官与“公安”勾结,将我非法带到派出所扣押一天。在被邪恶非法扣押时配合了邪恶,由家人代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自己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代签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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