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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方美仙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7.20后,多次受到“国保”、610、派出所、居委会的干扰。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,“国保”和610的恶人冲到我家,拿出一份它们事先写的东西叫我签名,我签了。没能抵制邪恶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错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给邪恶的签名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7/14408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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