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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隆惠 2000年初,因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连续三次非法关押,共计70天,三个月没发工资。在办公室上班时,突然被机关书记叫走,要我在“解除合同”上签字,那是它们诬陷我旷工70天的合同书,我在上面签了字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签字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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