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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逸明

    今年2月下旬,在老母亲95岁高龄、病危期间,家乡“公安”局要求在宁波的兄姐,写一份所谓的要我回乡探望母亲的“申请书”,在“公安”的诱骗下,兄姐写了上述的所谓“申请书”。现本人严正声明:兄姐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2/7/14408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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